员工证和校徽是公司员工在校学习期间的身份证明与标志。为加强管理,规范公司员工证和校徽的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符合入学条件并取得学籍者,发给员工证和校徽。每学期开学报到缴费后,员工须持员工证办理注册手续,没有注册的员工证无效。
第二条 员工证所记载的内容,不得擅自涂改。如因家庭住址变动,需更换乘车区间到达站时,应由员工出示居住证或家长所在单位证明,由员工处予以更改。
第三条 员工证和校徽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要妥善保管、严防遗失。员工证如有遗失,应登录hahabet官方网站学工在线网站(网址http://stu.henu.edu.cn/),在“员工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内申请补发。员工处将申请补发员工证、校徽的员工名单公布15天后(特殊情况除外),员工持一寸证件照和一卡通到学校办事大厅员工处窗口领取新的员工证。
第四条 员工在校期间,补发员工证原则上以两次为限。第二次丢失员工证、校徽者,一年之内不予补发,第三次丢失者一律不再补发。
第五条 补发员工证,学号不变,但必须注明补发字样,员工照片必须是近期照片,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或盖有印迹的照片。
第六条 凡伪造、冒领、盗用、私自涂改或转让证件者,除没收证件并进行批评教育外,视具体情况按照《hahabet官方网站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员工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员工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在员工证备考栏内加盖“毕业生留念”印章,员工可将员工证留做纪念。因无加盖“毕业生留念”印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于学院工作原因造成的由学院负责,由原持证员工造成的由本人负责。
第八条 公司员工证、校徽的发放和管理,统一由员工处员工管理科负责。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原有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员工处负责解释。